5月19日,省委副书记刘奇凡赴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联系点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调研指导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其本质要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围绕毫不放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
习近平:对党忠诚,就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了对抗组织审查,应予处分的五种情形: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包庇同案人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其他对抗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