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噪声污染治理再添法治利器
2026-10-22 09:25:07  来源:西宁融媒

  近日,《西宁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依法审查批准,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我市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西宁市城市布局、人口分布、产业特点和民生实际,精准梳理噪声治理难点堵点,回应群众对安静宜居生活环境的迫切需求,将有效补齐噪声污染治理短板。

  据悉,《条例》共二十五条,条款设置紧扣职责明晰、精准管控、严格追责、全域共治原则,核心内容分为四方面:厘清城乡建设、公安、城管、文旅、交通等部门监管职责,避免多头管理、监管空白、权责交叉问题;明确工业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物业服务人协同义务,鼓励公众参与,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将我市宁静小区创建经验转化为制度条款,巩固宁静城市建设成效;明确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管理,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建立健全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等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四类噪声,制定针对性防治要求;明确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防治要求,全面禁止商业主体使用高音喇叭、循环高噪声设备开展广告宣传,严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外放音量并明确例外情形,规范公共文体活动,细化公共场所降噪要求,明确室内装修活动刚性禁工时段,禁止机动车“炸街”,增设无人机等新兴噪声源防治要求,聚焦小区电梯、水泵、电压器等设施设备低频噪声,明确合理布局、减振降噪、维护管理等相关要求,完善噪声纠纷劝阻调解机制。依据上位法,明确超标排噪、夜间违法施工、装修扰民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含责令改正、暂停施工、责令停业等;设置兜底条款,上位法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明确条例施行时间。

  我市将牢牢把握《条例》施行前学习宣传贯彻的关键窗口期,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加强《条例》学习,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加大《条例》核心条款和噪声防控知识普及力度,引导企业、商户、公民自觉守法,以精准普法助力《条例》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 吴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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