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省两会·五年之变】“家门口”司法服务暖人心
2023-01-20 09:51:33  来源:青海日报

我叫虎生才,今年48岁,是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上台村村委会主任。这几年,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村里发生了许多变化,让我体会最深的就是送到“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既解忧便民又温暖人心。

  还记得,第一次去司法所是为了帮助村民咨询相关政策。从了解具体情况到讲解解决方案,工作人员从法律专业角度逐一解答,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让我记忆犹新。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走村入户,为村民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在村里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仅如此,只要村里出现需要调解的矛盾,他们可谓是“随叫随到”。期间,我也不断融入其中,成为司法所法治教育宣传“1+2+N”模式中的一员。

  如今,村里的宣传栏、“小喇叭”都得到充分利用,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平日里,工作人员向我推送的法律常识及案例,我也会第一时间转发到“上台村村务协商交流群”,村民都会主动观看讨论。村民如有需要,还可以到村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室翻阅法律知识宣传手册。从被动到主动,从不了解到有所知,司法服务走进乡村,打通了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我们走村入户的过程中,原来只是询问村民的基本情况,现在又多了一份责任,就是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让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这也是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调对接”机制中的一环,努力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这就是“枫桥经验”。

  “全国模范司法所”“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荣誉的背后离不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

  如今,走进司法所,公证指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四个站点可以让老百姓享受到“一个大门进来、一个窗口接待、一揽子解决问题”的“一站式”法律服务,村民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

  新年新气象,今后我们将继续依法治村,让和谐之风吹遍乡野。

  (张慧慧 整理)

责任编辑: 孔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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