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12-27 08:44:57  来源:魅力西区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来源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投稿地址:cxqwxcb@163.com

责任编辑:
分享到:
热门图片
专题 全部
青ICP备06000301号-2  网络视听许可证:1907177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青文新网文 [2016] 3534-006号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1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3120180005 投诉反馈电话:0971-8818338投诉反馈邮箱:gtcm@xntv.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