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检察机关“靶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2021-12-01 11:47:27  来源:西海都市报

  11月30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西宁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发布相关案例。

  西宁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规范慎重采取批捕、起诉、查封、扣押等措施,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涉经济犯罪案件,不该查封的账号、财产一律不查封,不该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律不采取,发现问题敢于监督纠正,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严厉打击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尤其把破坏正常营商环境、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开展已诉案件“回头看”工作,就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净化营商环境。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厉打击强揽工程、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等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依法惩治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和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犯罪;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

  依法快速办理全省第一起特大涉黑案件——“3·20”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涉及29名被告人,14项罪名,66起犯罪事实。该组织通过暴力恐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串通投标,非法获得煤炭采购、基本农田整治、道路建设、供热工程等数个项目。通过该案的查办,铲除了长期为霸一方的黑恶势力团伙,维护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正常秩序。

  持续深化司法服务,根据企业需求量体裁衣,为企业提供“靶向”检察服务,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及时宣传党和政府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明确法律红线和风险,促进企业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经营。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还发布了代某、冯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赵某骗取贷款案、甲公司与白某某返还原物纠纷执行监督案3个典型案例。(西海都市报)

责任编辑: 格列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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