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制度 不断提升政府部门工作效能 ——省委编办负责人就《青海省各级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答记者问
2021-12-16 09:13:16  来源:青海日报

  2021年12月13日,《青海省各级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以下简称《通用目录》)经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向社会公布。日前,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侯鹏宁接受记者采访,围绕我省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问:请问编制《通用目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权责清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对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先后编制公布各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标准不统一,权责事项不对等,监督问责不具体,清单实用性不强等问题。中央编办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实现两单融合等7项重点任务,要求各地持续探索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综合应用。为贯彻落实要求,着力破解权责清单在运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作用,我们组织开展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问:公布的《通用目录》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一是《通用目录》中以“三定”规定为核心,细化部门职责“颗粒度”,依法厘清部门职责对应的权责事项,将部门职责具体化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1+X权责事项,充分发挥“三定”规定在建立权责清单制度中的纲领性作用,实现“三定”规定在宏观层面配置部门职能与权责清单在微观层面管理部门权责事项的有机衔接。二是《通用目录》中将各部门的权力与责任有机结合,针对具体行政职责明确责任,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专门明确了上级部门要对应实施的权力事项事前定标准、事中管实施、事后重监管、对下抓监督指导等责任,并注意明确相对应的追责情形及依据。给权力套上责任的“紧箍咒”,实现了权力、责任、义务在一张清单上的相互对应和有机统一。三是《通用目录》明确了系统内事项要素内容自上而下“三级四同”,即省、市州、县三级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基本相同,做到同层级部门间横向可对比、本部门系统内纵向可衔接,逐项明确省、市州、县的实施层级及权限,有效解决了权责清单标准不统一、事项不规范、事权划分不清楚的问题。

  问:《通用目录》的形成过程是怎样的?

  答:从2020年起,省委编办成立工作专班,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编制全省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工作。在清单制定过程中,我们对各部门(单位)的通用目录进行了反复审核,多次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经各部门确认形成了省级部门权责清单。在完成省级部门权责清单的制定后,选择海南藏族自治州为市州、县权责清单试点地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形成了《通用目录》,实现了省、市州、县三级全覆盖。《通用目录》形成后,又先后进行了省司法厅和省政府审改办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专家组进行评估论证,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最终形成《通用目录》。在梳理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权责法定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对每项权力调整及其对应责任环节的分解,都必须找到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二是坚持权责对应的原则。按照“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紧密衔接。三是坚持“科学、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作为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统一标准、严格审核、规范程序,确保了《通用目录》的时效性、合法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问:《通用目录》的公布实施将会起到什么作用?

  答:《通用目录》的实施,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进一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此次规范和完善工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每一项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推动政府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担责。

  二是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约束,推动责任政府建设。权责清单按照“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将权力和责任事项有机地结合起来,既界定和明确了政府部门的法定权力,又厘清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职权行使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既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又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刚性约束,有效解决权力设租寻租、市场监管薄弱、权力责任脱节等问题,切实推动政府部门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将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

  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推动阳光政府建设。《通用目录》把政府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定下来、晒出来,政府部门哪些事情必须做、如何做,哪些责任必须担、如何担,将毫无保留地展示在社会公众面前,接受公众监督,有效防止隐形权力、滥用权力,促进政府在阳光下运作,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进一步优化对市场主体、对基层群众的服务,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新的权责清单,进一步加速了简政放权、规范了审批行为、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提高了办事效率,切实为企业发展“松了绑”,为搞活市场注入了新的动力。

  问:《通用目录》公布后,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权责清单发挥作用?

  答:建立标准化、规范化权责清单后,关键就在于“管好用活”,发挥权责清单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公布《通用目录》只是第一步,我省将继续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通用目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按照已出台的《青海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中央及地方政府决定、政府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变化等情形调整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实时调整、科学规范。

  二是做好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监管事项等清单的衔接,发挥权责清单的基础作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

  三是推动政府职能管理更加精细。将《通用目录》作为科学界定部门职责边界的重要依据,科学明晰层级政府间的权责划分,围绕推动基层减负,理清县级部门与乡镇政府职责边界,提高县乡两级政务运行效能。

  四是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以权责事项调整变化撬动机构的撤并整合,根据权责清单执行情况,客观分析编制使用效果,相应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增强编制配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将权责清单打造成政府部门履职清单,不断提升政府部门工作效能。(青海日报)

责任编辑: 臧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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