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连日来,湟源县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组织开展了多领域宪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彰显宪法权威,筑牢法治根基。12月2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激励和教育干警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为了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增强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感受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12月3日早晨,西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组织部分师生开展了宪法日晨读活动。
宪法是陪伴我们一生的保护伞,我们的生活到处都与宪法息息相关。从呱呱坠地那一刻起,我们就受到她的保护,她呵护着我们健康成长,伴随我们一生,她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她是国家的根本法。
从胎儿到死亡,《宪法》中涉及的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生命权、人身自由权、受教育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婚姻、财产等多种权利,与我们息息相关。
今天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982年12月4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正在各地广泛开展。从开展宪法宣誓到组织宪法晨读,从推出宪法主题专列到开设群众法治讲堂,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让宪法贴近民众的生活、走进百姓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