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民主凝聚力量、法治提供保障。近年来,青海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凝聚智慧力量,巩固和发展良好政治局面。
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省委政法委供图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持续推进落地落实落细
“民主”与“民心”相通。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社区,全过程人民民主用更加丰富的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保障每个人都能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为国计民生贡献智慧。
7月27日,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海南州人大代表票决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办法(试行)》,标志着民生实事项目由过去政府“自己定、自己办”变为“群众提、代表决、政府办、人大评”,将有效促进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和密切融合,实现“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
“今后,楼宇党群服务站将根据楼宇企业法治需求,主动加强与政法等部门沟通联系,为楼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6月16日,在西宁市政协“请你来协商”走进城西区万方城“委员驿站”活动现场气氛异常热烈。“驿站”里的委员们通过开展协商议政,围绕民生热点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建言献策,畅通了群众表达意愿诉求的渠道,解决了老百姓的一些烦心事、揪心事。
西宁市政协委员王学礼介绍,“委员驿站”极大提高了政协工作的群众参与度。通过“请你来协商”“家门口协商”等多种协商形式与“委员驿站”平台深度融合,让百姓走进政协、让政协距百姓更近。
这些只是青海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个缩影。起始于人民意愿充分表达,落实于人民意愿有效实现,这样的民主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青海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人大、政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统战工作格局积极构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功能持续增强,国防动员、双拥共建、退役军人优抚安置等工作实现新发展。
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立法调研。省人大供图
合奏良法善治大乐章 绘出共建共享幸福景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017年,颁布施行第一个由地方立法制定的国家公园条例——《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为国家层面开展国家公园立法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
2019年,出台青海省第一部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立法宗旨的地方性法规——《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对我省建设“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坚定不移地用法治来保障和促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大业具有重大意义;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出台《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法治的“最先一公里”。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作为立法工作的风向标,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围绕满足城镇居民高品质生活对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等作出相应规定,刷新了城乡颜值,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聚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饮用水水源予以规范和保护,用法治力量守护一城清水。
始终为了人民,始终依靠人民。青海立足发展立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开展深度立法协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调整补充基层立法联系点,优化拓展立法专家智库,健全制度规范,有效发挥作用,使立法更接地气,更聚民意。完善立法新闻发布制度,深入做好法律宣传和释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群策群力,“奉法”图强。省政协高质量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和立法协商,积极做好省委、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提案工作,助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持续深化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推动政协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探索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建立专委会协同开展重点协商议政活动机制,制定出台《政协青海省委员会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工作办法(试行)》,不断提升协商议政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发挥协商工作在地方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民警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省委政法委供图
不断推进依法治省 民主法治阳光照耀青海大地
民主法治建设关乎大局,也关乎每一个个体,只有民主法治阳光普照,才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牧民群众从中学习到很多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大幅提升。如今,村里的各类事务能有条不紊,这都得益于民主法治建设。”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党支部书记扎西达娃说。多年来,长江源村厚植民主法治土壤,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2018年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走出了一条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村兴村之路。
走进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十镇班彦村,在村口醒目位置竖立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标识,村内小广场、主干道依次摆放着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栏和融入法治元素的标牌,营造了出门见法、抬头看法、休闲学法的浓厚氛围,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成为高原乡村一道靓丽的法治风景线。
大局稳则百姓安,百姓安则百业兴。依法治省,核心在于加强党的领导,关键在于统筹协同推进。青海成立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引领下,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始终做到“四个亲自”,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同时,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督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形成了一批可检验、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法治社会、文化建设和普法宣传得到持续增强,为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提供了法治保障。
风好正扬帆,砥砺更奋进。青海各族儿女正在以只争朝夕的劲头,攻坚克难、踔厉奋发,以饱满热情、昂扬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基层调解员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省委政法委供图
记者感言: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凝聚高质量发展磅礴力量
高质量发展,需要民主凝聚力量、法治提供保障。
青海作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生态大省,全国少数民族占比最高和民族区域自治面积最大的省份,民主法治建设既为改革发展、攻坚突破撑腰,也聚焦民生关切,推动民心工程。从关注民生的立法项目征集,到“请你来协商”的平台搭建;从开全国之先河颁布施行第一个由地方立法制定的国家公园条例,到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增进民生福祉的协商成果。如今,民主法治已经在青海大地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民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法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地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拓展。多年来,青海始终坚持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群众的关心关切开展立法调研,实现法规草案“到群众中去”,意见建议“从群众中来”,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实现立法为民,相继出台的《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一部部法规彰显民意,有力保障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强保障;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青海,就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调动青海人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主与法治,关乎民生福祉,更是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关键。站在72万平方公里的广阔土地上,积蓄600多万青海各族儿女生生力量,在民主法治建设道路上,我们具有无比强大的后盾力量,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动力。新征程上,我们要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阔步前行,崇尚法治、善用法治、厉行法治,不断深化民主法治建设,为奋力谱写青海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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