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助推法治青海建设
2019-12-09 11:43:29  来源:青海日报

   法治厉行,天下方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立足新时代,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推进法治青海建设,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保驾护航。

 
  学习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这条道路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是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一条最鲜明主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惟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发展改革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者和新时代法治青海建设的推动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征程中肩负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学习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加强改进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发展改革部门在全省经济社会大局中承担着牵头抓总的职责,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党的主张贯彻到立法、执法等工作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工作机制与程序,着力增强党员干部依法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本领,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发展改革工作依法依规不断迈上新台阶。学习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判断不仅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也为今后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发展改革部门必须守初心担使命,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扎实工作,围绕民生关切的就业、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千方百计增加民生投入,抓好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大力推进脱贫攻坚,持续增加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有效供给,切实维护和保障好群众的正当权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学习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发展改革部门担负着宏观调控、规划编制等重要职责,要坚持依法履职,在牵头抓总、谋划布局等各环节严格执行好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落实好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做到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加强发展改革部门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立法进程,确保发展改革工作在法治化制度化轨道上运行,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加快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努力推动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提升发展改革部门政务服务效能,打造高效便民服务体系,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和优良营商环境,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学习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抓好“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展改革部门必须要用法治的思维和理念武装头脑,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本领过硬、法治严明的领导干部队伍,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做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增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在推进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治省实践中当好表率,争当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全面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公开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监督传导压力,用压力促进落实,全力打造“法治发改”“阳光发改”,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发改贡献。 (作者为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 石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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